發布時間:2018-11-19
山東省東平縣人民醫院病房樓建設項目位于東平縣城區東山路18號,縣人民醫院院內東側,占地面積3600平方米,拆除1#至3#病房樓,在此基礎上新建一棟19層的綜合病房樓,其中地上17層地下2層,總建筑面積30821平方米,新增600張床位。
我單位于2010年委托山東農業大學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完成了《山東省東平縣人民醫院病房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0年12月,東平縣環境保護局以東環發[2010]63號文予以批復。
項目于2011年3月開工建設,2013年7月建成投入調試;東平縣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未驗先投進行了處罰。
該項目總投資11207.4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2萬元。
實際建設建筑面積為30821平方米,增加4711平方米,增加幅度小于20%;其余情況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對照環辦[2015]52號文,實際建設沒有發生重大變動。
我單位委托泰安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環境監測中心對該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該中心對廢氣、廢水、噪聲、固廢全面監測,并進行了現場環境管理檢查,編制了驗收監測報告。
2018年9月30日,山東省東平縣人民醫院根據病房樓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成立驗收組、組織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組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報告編制單位、監測單位和3名技術專家(名單附后)組成,東平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參會同步開展噪聲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驗收。驗收組踏勘了項目現場、調查了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關于項目基本情況的介紹以及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關于驗收監測報告主要內容的介紹,經認真討論,形成了同意通過竣工環保驗收的意見。
一、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為病房污水和生活污水,采用“HD型一體化處理+單過硫酸氫鉀消毒”工藝處理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東平縣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包括汽車尾氣、污水處理站惡臭。停車場汽車尾氣無組織排放;污水處理站池體密閉,惡臭廢氣經活性炭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有水泵、中央空調機組等設備噪聲和車輛行駛噪聲。選用高效能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對設備進行減振,加強綠化等措施來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時清運;醫療廢物委托泰安市泰陽環保服務有限公司處置。
二、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監測結果表明:
(一)監測期間的生產工況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病床利用率為100%。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污水處理站周邊廢氣監控點硫化氫和氨最大濃度分別為0.011mg/m3和0.08 mg/m3,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3標準的要求。
2、廢水
項目污水處理站出口廢水中污染物濃度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及東平縣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
3、噪聲
項目區晝間噪聲監測值范圍為50.6~65.2dB(A),夜間噪聲監測值范圍為45.4~53.9dB(A),除項目區東界受東山路交通噪聲影響超標外,其余東、南、西三個廠界晝夜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的要求。
三、驗收結論
山東省東平縣人民醫院病房樓建設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書及其批復要求的環保設施,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具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組同意通過驗收。
現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我單位通過網站公示形式依法向社會公開。
山東省東平縣人民醫院
2018年11月19日